
中方融媒9月12日讯 近日,怀化市中方县慷复医院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正,中方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单位及单位法人进行了行政处罚。
此前,中方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检查时,发现中方县慷复医院的消防应急照明灯主电源切断后5s内未转入应急状态,经现场检查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,依法对该场所下发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,要求该场所限期改正。
8月24日,大队到期复查,发现该场所火灾隐患逾期未整改。此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。大队依法对该场所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,并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有关规定,给予该场所处罚款5000元、单位直接负责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。
接到处罚决定书后,医院负责人表示接受处罚,并将立即着手整改,认真汲取教训,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消除火灾隐患,确保医院消防安全。
责编:杨丽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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